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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香江”第十届中国书画交流展征稿启事

2014-07-10 齐鲁书画

  为弘扬中国传统书画艺术,增进内地与香港特区的书画艺术交流,中国书画报社与香港亚洲文化交流协会决定共同主办“相约香江”第十届中国书画(十年成果)交流展。
  2005年,首届“相约香江”中国书画交流展在香港举办,拉开了内地与香港书画界交流的序幕。十年来,两地书画家及书画爱好者在这个平台上尽情展示着对中国书画艺术的探索与追求和对祖国传统文化的热爱,这个平台见证了十年间内地、香港一批优秀中青年书画家在艺术道路上的成长,取得的辉煌成就!为内地与香港书画界的交流留下了最美好的记忆!
  这次展览,我们将书法也列入其中,更丰富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韵律和内涵。《中国书画报》将对此次活动进行全程报道。前九届“相约香江”中国书画交流展,得到了内地、香港及海外书画家的热情关注和支持。在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征稿对象:全国具有省、市级以上美协、书协会员艺术水平的画家及书画爱好者均可投稿。
  ◆稿件要求:书画作品征集题材不限,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反映时代风貌的中国画作品和书法作品。参展作品规格要求:不小于2×4尺或3×3尺,请勿装裱。
  ◆报名方式:作者请将参展作品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100字以内的个人简历邮寄至本报广告部。
  本次交流展不收评审费。
  香港地区书画家投稿由香港亚洲文化交流协会统筹(参展细则咨询电话:00852-26150345、6239631通讯地址:香港葵芳兴盛路91号芊红居二座6楼B室)。
  ◆征稿截止时间:2014年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展出时间:2014年12月29日-31日(开幕式29日下午6:00举行)
  ◆展出地点:香港大会堂低座展览厅
  ◆其他事宜:
  1.征稿结束后,评委会将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书、画:金奖各3名、银奖各10名、铜奖各30名、优秀奖各100名。向金奖、银奖、铜奖获得者颁发奖牌,向优秀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另外邀请获奖者(内地)参加展览开幕式并进行现场颁奖(组委会负责金奖获得者在香港参展期间的食宿费用)。所有内地获奖作品均不退稿,由组委会收藏。
  因人手所限,落选作品不退稿。若要求退稿请于获奖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寄通联费20元,办理退稿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2.中国书画报社将编辑《“相约香江”第十届中国书画(十年成果)交流展作品集》,凡获奖作品均收录其中,向内地获奖者赠书一册。部分获奖作品和获奖名单将在《中国书画报》上刊发
  3.凡投稿者,视同确认并遵守本交流展的各项规定。
  ◆投稿及汇款地址:(300384)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榕苑路16号鑫茂园C2-2-D中国书画报社广告部(注: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交流展"字样)
  ◆电话(传真):022-23709533、23709534、58692619◆联系人:琚濡溢
  “相约香江”中国书画交流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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